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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大光华MBA招生简章

时间:2015-05-18 13:58来源:未知 作者:立仁东方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16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名额与培养方式
2016年共计招生400名。具体说明如下:
1、国际MBA项目(IMBA):英语授课,学制两年,第一年全日制脱产学习,第二年模块学习;
2、全日制MBA项目(FMBA):中文授课,学制两年,第一年全日制脱产学习,第二年模块学习;
3、在职MBA项目(PMBA):中文授课,学制两年,在职模块学习
。 
三、招生方式与报名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16年MBA招生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础上全面采用“先面试,后考试”的形式,具体请按照《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16年招生时间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16年申请时间与面试时间表》完成所有报考步骤,详见光华管理学院MBA项目网站(网址:http://www.gsm.pku.edu.cn/mbas/index.html)。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3、申请人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考试与录取
报考录取流程:
l 申请提前面试→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预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初录取”→政治审查合格→确认录取。
l 申请提前面试→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预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有未被“初录取”→按联考成绩排序,择优递补给予“初录取”资格→政治审查合格→确认录取。
1、 提前面试
在线递交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申请材料,择优给予部分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将参加光华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后获得“预录取”资格和“有条件预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初试地点仅限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阶段一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于11月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ch)的有关通知。 
3、对于获得“预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若当年在北京大学参加联考但成绩未达到国家A类线或北京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将保留原项目“预录取”资格至第二年,其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北京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对于获得“有条件预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当年在北京大学参加联考但未被“初录取”,第二年可获得原项目直接面试的资格,其后仍需参加提前面试。 
五、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2016年学费:国际班18.8万元(分两年缴纳)、全日制班18.8万元(分两年缴纳)、在职班25.8万元(分两年缴纳)。有意参加双学位项目的考生请见光华管理学院网站提供的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 
七、奖学金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向面试优秀的考生提供总额在1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新生奖学金、向西部贫困学生提供额度3万元,名额为3人的新生助学金、向学业及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请见光华管理学院MBA网站招生信息详情。 
 八、就业派遣
       已录取硕士生的户口和人事档案可转入我校。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 
 九、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与清华大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合作,共同建立MBA考生诚信问题通报机制。在MBA招生过程中,合作院校中的任何一所如果发现考生存在有失诚信行为,将在认真查证并确认后,把具体情况通报给其他合作院校。通报的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有失诚信的具体情节、本校查证的方法和最终处理结果。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47288,010-62747298
电子邮件:mbaadmi@gsm.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号楼(老楼)212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gsm.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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