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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北大MFA艺术硕士提前面试简章

时间:2020-11-05 17:11来源:未知 作者:立仁东方

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和北京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优势,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以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为目标,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计68名。2021年招收领域为音乐、电影和广播电视。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另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名额与学习方式

2021年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计划招收68人,其中全日制艺术硕士18人,含推荐免试艺术硕士7人,非全日制艺术硕士50人。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三、提前面试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硕士招生领域为音乐、电影和广播电视,将采用提前面试的招考方式,面试通过后再参加全国统考。

2.提前面试:

每位考生当年有且仅有一次参加提前面试的机会。考生需在截止日之前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交电子和纸质申请材料。经过我院材料评审,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和面试成绩将通过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对外公布。考生面试合格后,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和全国统考初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各占50%。面试成绩及格(60分)者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未经“提前面试”直接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及格者若当年报考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初试成绩未达到我院拟录取分数线,可保留面试成绩至第二年。

提前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0年10月中旬。因疫情防控影响,复试安排如有变化,以艺术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四、报名申请流程

1. 报名时间

网上信息填报日期为:202071612:0091012:00

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和纸质版报名材料截止:2020年9月10日

2.网上信息填报

请考生登录如下网址:https://jinshuju.net/f/e3Px1e,填写内容并提交。提交之后48小时内可以进行修改。每位考生(IP、身份证号码)只能填写一次。

3.官网下载并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

(1)提交材料包括:

  • 表一:北京大学2021MFA报名申请表
  • 表二:北京大学2021MFA个人陈述表

(2)提交材料要求

为便于工作人员高效审阅、了解您的个人情况,请按照如下规则命名电子表格。

表一:姓名(您自己的姓名)——北京大学2021MFA报名申请表

表二:姓名(您自己的姓名)——北京大学2021MFA个人陈述表

(3)发送电子邮件

请将email发送至:mfapku@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您自己的姓名)-2021北京大学艺术硕士提前面试申请材料”。

注: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如收到自动回复邮件,仅说明邮件已经收到,完整性由申请人负责。为提高工作效率,请不要重复投递。

4.提交纸版报名材料

(1)提交材料包括:

  • 北京大学2021MFA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
  • 北京大学2021MFA个人陈述表(本人签字);
  • 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复印件(如疫情期间无法由学校开具正式成绩单,可打印院系成绩查询界面截图,本人保证成绩的真实性);
  •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 有效期内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视频类作品等能够展现本人相关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请保存在U盘邮寄,不接收网盘链接或网址链接。获奖证书应附获奖作品。报考音乐领域考生可提交个人演奏视频。
  • 其他能够体现本人学习能力和培养潜力的材料。发表论文需附论文原件。剧本需提供打印全本。
  •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
  •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说明:报考音乐专业“器乐研究与表演”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 主修乐器只允许报考一件,请勿同时报考两件乐器。
  • 打击乐专业,无论民打或西打(民打,如大鼓、排鼓。西打,如定音鼓、小军鼓),均需包括键盘打击乐(如马林巴、木琴)。
  • 报名需提交本人演奏视频,按以下要求录制,可视时长自行剪裁,但须为同一首作品。

a速度性与技巧性独奏练习曲3分钟。如所报考器乐无练习曲,则可以其他类似乐曲替代。

b以快板为主的独奏乐曲4分钟(录制时允许使用钢琴伴奏,请勿使用伴奏带)。

c打击乐需包括键盘打击乐。

d视频须为同期声,MP4格式,不得做任何后期处理,以U盘方式存储。

  • 书面陈述:

a个人专业师承与实践经历简述

b就所提交视频的作品,陈述个人演奏体会与思考,需包括技术难点、风格诠释重点、个人最认可的演奏版本、所用乐谱版本信息。

c字数下限500,上限700。

所交材料一律不退回。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其面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提交纸版材料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9179。为保证材料准时送达,请使用EMS快递。

五、考试内容

1.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候选人。

2.面试

三个专业领域面试内容均包含综合素质考察和专业考核两项。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也在提前面试中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音乐领域的综合素质考察分三个内容。①个人简述,②抽题回答(每位考生可随机抽取两道题,选择其一回答。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③现场问答(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音乐领域的专业考核分两个环节。第一,艺术技能,每位考生考试时间在4分钟以内完成。考生准备一个能够反映考生艺术专业技能的作品,音乐剧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声乐、舞蹈、戏剧表演。器乐研究与表演方向为器乐独奏,曲目允许与报名时所提交曲目相同。请于复试前30分钟将与考试有关的相关音频交给考场工作人员,如有需要请自带钢琴伴奏。本环节考核要求独立完成。第二,即兴创作与现场表演,每位考生6分钟以内完成。考生随机抽取两道题目,选择其一进行现场创作。器乐研究与表演专业根据题目完成即兴演奏。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考场提供钢琴与音响设备(可播放MP3格式音频)。

电影和广播电视领域的综合素质考察内容主要是考生实践创新能力的评价,评委组专家根据考生的申报材料,针对考生的毕业院校与专业、课程成绩、外语水平、作品情况、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内容,作出综合评价。

电影和广播电视领域的专业考核分三个环节。①个人简述;②抽题回答(每位考生可随机抽取两道题,选择其一回答。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③现场问答(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各专业考试科目见拟于9月初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北京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50%×初试各门总成绩/5+50%×提前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后,预计3月底在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公示。

七、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全日制学费为3万元,每年缴纳1万元。非全日制学费为10万,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4万元,第三学年交纳2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住宿

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转档与就业派遣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一、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招生工作由我院独立完成,在招生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从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特此提醒考生,对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商业活动中提供的涉及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招生的任何宣传信息,请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十二、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59179

电子邮件:pkuart@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红六楼110 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art.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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