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人大春季在职MPAcc会计硕士复试细节
时间:2013-01-19 12:0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在职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在职MPAcc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程序,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开、科学有效、严谨认真的复试原则,通过复试要实现对考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工作目标。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MPAcc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领导小组由3人组成,学院主管MPAcc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2012年全国“MPAcc专业学位联考”并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复试合格者方予录取。
第五条 报到时间:2013年1月 10日上午10:00-11:00
报到地点:明商1008室
复试时间:2013年1月10日下午
复试地点:报到时可获悉具体复试教室
第六条 复试采取口试形式。
复试科目包括:
1、专业知识
2、政治理论(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邓小平理论、2012年1月至12月时事政治)
3、综合素质
第七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凡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复试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自行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下载复试通知书,按照复试通知书的要求携带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以及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等资料按时报到。
复试分为若干小组进行,复试报到后可知复试分组情况。
复试时考生首先从指定试题袋中抽取题签,按题目依次回答问题,复试教师可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提问。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约20分钟左右。
第八条 各科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任何一科低于合格分数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第九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为保密材料,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实行。解释权归商学院MPAcc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在职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在职MPAcc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程序,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开、科学有效、严谨认真的复试原则,通过复试要实现对考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工作目标。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MPAcc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领导小组由3人组成,学院主管MPAcc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2012年全国“MPAcc专业学位联考”并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复试合格者方予录取。
第五条 报到时间:2013年1月 10日上午10:00-11:00
报到地点:明商1008室
复试时间:2013年1月10日下午
复试地点:报到时可获悉具体复试教室
第六条 复试采取口试形式。
复试科目包括:
1、专业知识
2、政治理论(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邓小平理论、2012年1月至12月时事政治)
3、综合素质
第七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凡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复试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自行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下载复试通知书,按照复试通知书的要求携带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以及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等资料按时报到。
复试分为若干小组进行,复试报到后可知复试分组情况。
复试时考生首先从指定试题袋中抽取题签,按题目依次回答问题,复试教师可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提问。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约20分钟左右。
第八条 各科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任何一科低于合格分数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第九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为保密材料,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实行。解释权归商学院MPAcc复试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