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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财MPAcc会计硕士招生简章

时间:2014-08-28 17:16来源:未知 作者:立仁东方

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招生要求,特制定2014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代码为125300

专业介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3年底设置会计专业学位,并于2009年开始招收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会计硕士,英文简称“MPAcc”),我校是全国首批21所招收会计硕士的院校和全国仅有的两所会计硕士综合改革试点院校之一。与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相比,会计硕士的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经过多年办学实践,我校会计硕士教育形成如下特色:
(一)与国际接轨的以行动学习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
行动学习是一种在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的过程中,通过学习者亲自实践进而实现个人成长和组织发展的教学方法。国外著名高校中有大量的硕士课程把行动学习作为主要的学习方法,尤其是在管理发展领域。会计硕士通过组成学习团队,采取“学习知识—分享经验—创造性地研究解决问题—展开实际行动”四位一体的循环学习方式完成整个学习过程。我校以行动学习法再造核心课程体系,学生将“带着实际问题走入课堂,带着解决方案和终身受益的学习方法与心智模式离开教室”。行动学习打破了传统教学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最终将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我校的《以行动学习为导向,打造知行合一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获得201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二) “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双导师”师资团队
依托我校“财经黄埔”的社会声誉和品牌价值,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打造了一支“政产学研”相结合的优秀师资团队,既包括了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同时也涵盖了政府官员、企业家、CFO等资深专业人士。我校会计学院聘请了200多位实务届精英人士为校外客座导师,为每名会计硕士配备一名校内导师和一名校外客座导师,实施双导师制。
(三)国内独家以Oracle EPM为核心的会计信息化课程
会计学院与全球知名管理软件厂商Oracle(甲骨文公司)公司联合组建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信息化联合实验中心”,基于企业业绩管理(Enterprise Performance Management,EPM)系统打造了全新的会计信息化课程体系。EPM系统整合了战略财务、预算管理、合并报表等3大模块,学生将在网络化、信息化的平台下全面系统地学习实践会计专业知识。目前,在国内此领域中我校是Oracle公司唯一的合作院校。学生在获得专业课程学分的同时,也将获得Oracle学院颁发的课程证书,同时还将获得国内外知名咨询公司的实习机会、工作机会。
(四)以实务化能力提升为导向的整合化实践技能课程
整合化实践技能课程包括MPAcc大讲堂、财务管理咨询、会计实务案例大赛、国内游学项目、海外游学项目和管理会计行动学习专题项目。“MPAcc大讲堂”由客座导师为学生讲授最新的实务前沿及职业发展经验。我校每年为学生提供一次国内调研考察的经费资助。每年组织到北美、欧洲、澳洲和港澳台等不同国家地区的海外游学项目,供学生自费选择。2013年,我校已成功组织会计硕士赴美参加“管理会计”游学项目、赴港参加“资本市场”游学项目。
(五)与五大主流国际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的职业发展体系
我校会计学院已与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澳洲会计师公会(Australia CPA)和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签署了合作协议。会计硕士一入学即可免考ACCA初级阶段9门课程;与IMA联合开展行动学习,联合进行课程开发,优秀会计硕士可以获CMA奖学金(2012年,会计学院已有27名同学获得IMA提供的奖学金资助);会计硕士享有CIMA考试快速通道;会计硕士课程已经通过澳洲会计师公会的课程认证,学生可直接申请成为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ASA),豁免澳公会的14门课程中的10门课程;会计硕士课程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认证,会计硕士可直接参加QP考试,通过者可以免考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CPA)课程四门等。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14年我校拟招收会计硕士200名(含推荐免试生)。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和在职两种。脱产和在职两种学习方式各招收100名,录取时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分别录取。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都可以选择脱产学习方式。在职学习方式只接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人数单列。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就业。
招收推荐免试生情况将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后公布,请考生及时仔细查阅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会计硕士(脱产)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总学费为10.8万元。会计硕士(在职)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总学费为12.8万元。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会计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与会计专业相关的论文,并加试两门会计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同(3);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还须满足以下条件: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特别提示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sicc.moe.edu.cn/)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我校《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硕士(在职)毕业时可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如选择此种方式就业,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会计硕士(脱产)须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考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会计硕士(在职)如不选择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可不将人事档案和户口调入我校。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为“导师组”的专业,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规定为学生安排相应指导教师。
(三)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事宜,如本简章未涉及或未作特殊说明,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由于我校招生规模不断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我校2014年录取的部分硕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沙河或清河校区学习住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七)2014级录取的跨学科门类报考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补修录取专业指定的两门专业课程(各3学分),并在入学后的一年内通过考试。两门专业课程作为补修课程不计入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分。补修课程教学通过我校网络教育平台实施,相关收费标准按学校当年规定执行(2013年为160元/学分,2014年标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要求随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
八、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和会计学院主页(http://soa.cufe.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8344
会计学院MPAcc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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