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政法MPA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简章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的英文缩写,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该专业学位要求学生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兼有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直属于教育部,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大学,也是全国政法人才的培养基地。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以我校优质的法学教育资源为依托,充分体现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自2010年起开设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学生达到相应要求后,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二、初试、复试考试科目
(一)初试科目、考试地点
1、初试科目:
(1)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或242西班牙语或243意大利语。
2、考试地点: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考点参加考试,详细地址见报考点相关公告。
(二)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1、复试科目:(1)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2)管理学原理
2、复试命题范围:
(1)笔试:当代中国政府组织体系、中国现行公共政策
(2)口试:管理学综合知识
三、招生计划: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90人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82人
四、学制、学习方式、就业方式(报考类别)及学费: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一)学制: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3年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周一至周五授课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周末走读或集中授课
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
(三)就业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可选“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仅限“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
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学费: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3万元,分2次交清。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3.5万元,分2次交清。
五、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或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考生须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携带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
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前还需查看《网上报名公告》,选择我校作为考点的考生报名前
须查看《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报名公告》(网报前公布)。
3.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六、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可在初试前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七、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复试中,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25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公共管理(MPA)专业的全国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见教育部研招网(http://www.chsi.com.cn)。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等进行考核。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和《复试工作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三)调剂复试
1.我校是否接受调剂,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布信息为准。
2.原报我校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外校。
(四)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对初试和复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做如下处理:
1.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2.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八.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一、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官方网站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官方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二)各招生学院网站
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网址:www.cupl.edu.cn/zuzhijigou
(三)有关材料发放
1.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及复试结果: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
2.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寄发本人。
3.其他通知都将网上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
(四)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各单位和个人举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考研辅导班,严禁组织或参与考研辅导书和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严禁本校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考研辅导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予以公布。
(六)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图文传真:010-58908074/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官方网站:yjsy.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八)MP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908380,010-58908401
传真:010-58908206;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402室。
- 上一篇:2017对外MPA提前面试细则
- 下一篇:2017中国地质大学MPA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