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华MPA公共管理硕士(双证)招生简章
时间:2013-01-11 20:3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清华大学MPA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引领国家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强调“植根中国,放眼世界”,注重价值、知识和技能“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清华大学2013年MPA招生继续实行“提前申请、多批面试、联考底线、分类录取”的原则。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MPA研究生190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 (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 (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 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011年9 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4.在境外获得的本科以上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号以后出生者)。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清华大学体检要求。
三、笔试、面试与录取
1.笔试(即初试):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考试时间:2013年1月5日;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月5日上午);英语(1月5日下午)。
2.面试:
面试分“考前面试”和“考后面试”两批进行。考前面试将于2012年12月举行,需要提前申请(详见附件2)。考后面试(即复试)将于2012年统考成绩公布后举行。
根据笔试及面试的成绩,录取方式分“考前预录取”和“考后录取”两种:
1)考前预录取
参加考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要笔试成绩达A线,将无需参加考后面试(即复试),直接进入正式录取程序。考前面试获得“递补资格”且笔试成绩达到A线的考生,当具备“考前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因故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将按排名递补。
2)考后录取(即复试录取)
以下三类考生可直接进入考后面试:
· 笔试成绩达到A线,但未在考前面试中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或“递补资格”的考生;
· 笔试成绩达到A线,在考前面试中获得“递补资格”、但未获得递补机会的考生;
· 笔试成绩达到A线,但未参加考前面试的考生。
除上述情况外,笔试成绩未达到A线、但达到B线(B线低于A线)的考生,可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申请进入考后面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择优选择进入考后面试的考生。
参加考后面试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加权进行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3. 正式录取
预录取考生在档案审查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通过后获得正式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与清华大学签署培养协议后,清华大学将于2013年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录取考生清华大学不予调档或调户口,也无需转党团组织关系。
四、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学习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学生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 分段集中上课。即每个学期集中一次,每次6-7周,课程学习共集中四次。
2. 晚上和周末上课。课程学习共四个学期。
五、学习费用
1.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5.9万元。
2.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助学金。
六、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10-62794348,传真:010-62782605,手机:1881136119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2室(邮编:100084)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MPA研究生190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 (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 (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 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011年9 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4.在境外获得的本科以上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号以后出生者)。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清华大学体检要求。
三、笔试、面试与录取
1.笔试(即初试):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考试时间:2013年1月5日;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月5日上午);英语(1月5日下午)。
2.面试:
面试分“考前面试”和“考后面试”两批进行。考前面试将于2012年12月举行,需要提前申请(详见附件2)。考后面试(即复试)将于2012年统考成绩公布后举行。
根据笔试及面试的成绩,录取方式分“考前预录取”和“考后录取”两种:
1)考前预录取
参加考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要笔试成绩达A线,将无需参加考后面试(即复试),直接进入正式录取程序。考前面试获得“递补资格”且笔试成绩达到A线的考生,当具备“考前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因故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将按排名递补。
2)考后录取(即复试录取)
以下三类考生可直接进入考后面试:
· 笔试成绩达到A线,但未在考前面试中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或“递补资格”的考生;
· 笔试成绩达到A线,在考前面试中获得“递补资格”、但未获得递补机会的考生;
· 笔试成绩达到A线,但未参加考前面试的考生。
除上述情况外,笔试成绩未达到A线、但达到B线(B线低于A线)的考生,可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申请进入考后面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择优选择进入考后面试的考生。
参加考后面试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加权进行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3. 正式录取
预录取考生在档案审查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通过后获得正式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与清华大学签署培养协议后,清华大学将于2013年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录取考生清华大学不予调档或调户口,也无需转党团组织关系。
四、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学习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学生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 分段集中上课。即每个学期集中一次,每次6-7周,课程学习共集中四次。
2. 晚上和周末上课。课程学习共四个学期。
五、学习费用
1.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5.9万元。
2.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助学金。
六、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10-62794348,传真:010-62782605,手机:1881136119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2室(邮编: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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